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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代会

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18-03-13 09:20:36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及《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2.《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3.《苏州科技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5.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方案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委员人数
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秘书长。执委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24名,差额3名。
    二、组成原则
执委会委员候选人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50%。学校党政有关领导和工会负责人应提名为候选人。
    三、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观念、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踏实作风;
    2.熟悉教代会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 年龄原则上符合能任满一届的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
    四、产生程序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代表团从“双代会”代表中提名推荐。具体步骤为:
    1.各代表团组织代表酝酿讨论,按不多于应选委员的限额从“双代会”代表中提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填写《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于3月21日前将名单汇总后报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联系人:徐海莺,联系电话:0512—69379170)。
    2.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多数代表团的意见,提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于3月23日前将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查。
    3.预备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委员人数
    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由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二、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观念、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踏实作风;
    2.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并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4.年龄原则上符合能任满一届的要求。其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必须是“双代会”正式代表。
    三、产生程序
    1.各代表团组织代表酝酿,按不多于应选委员的限额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填写《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于3月21日前报送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联系人:徐海莺,联系电话:0512—69379170)。
    2.“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额提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于3月23日前报请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举手表决。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产生办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委员人数
    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关于召开“双代会”批复的精神和要求,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7名,其中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设主任1名。工会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2名,委员候选人19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5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设主任1名,其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推荐提出,并报请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审批决定。
    二、组成原则
    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组成人选,除考虑候选人个人条件外,还应综合考虑整个委员会班子的总体结构和工作效应。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应熟悉财务、审计工作。
    三、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大局观念、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踏实作风。
    2.熟悉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3.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年龄原则上符合能任满一届的要求。
    四、产生程序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两上两下的推荐程序产生。
    1.各基层工会提出第一轮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各基层工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不多于委员候选人数提出第一轮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写《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报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后,于3月14日前报送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联系人:徐海莺,联系电话0512-69379170。)
    2.“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基层工会第一轮的提名情况,提出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并于3月19日前印发各基层工会征求意见。
    3.各基层工会根据候选人提名名单提出第二轮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各基层工会根据“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广泛听取意见,按不多于候选人数的原则,提出第二轮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后,于3月21日前报送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
    4.“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第二轮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于3月23日前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报请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审批。
    5.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4
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中有关提案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向代表征集提案。具体办法如下:
    一、提案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二、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为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
    三、提案要求
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属于本校和教代会职权处理范围内的问题。
    四、提案程序
    1.提出提案必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表》,此表须用钢笔(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内容要完整,字迹要工整。
    2.提案采取一事一案,不同内容应列为不同提案。提案由三个方面内容组成:案名(标题)、提案内容以及建议和措施。建议和措施要具体详细并切合实际。不完整的提案不予受理。
    3.提案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案人)提出,两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亲自签名,提案方为有效。
    五、提案立案
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提案可以立案。未通过审查的不能立案,凡未立案的提案提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六、其他事宜
    1.《苏州科技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表》可以从附件或工会网站“资料中心”直接下载。
    2.填写好的提案表由各代表团统一收取,交校长办公室(行政楼4311,联系人:曹岩,电话:69379021,内线:69021)。
    3.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但又与提案有关的其他问题,请与“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案组联系。
 

附件5
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方案
 
    为方便各代表团成员开展活动,代表团的组成以基层工会为基本组成单位,并考虑到各代表团成员人数均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共分为五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相关选举单位的代表及两到三名校领导代表组成。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3名,由各代表团推举产生。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第一代表团(33人,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工会12人、土木工程学院工会12人、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工会7人
    校领导:张庆奎  陈焕娣
    临时召集人:刘凡
    联络员:刘大闯
    分团活动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第二代表团(32人,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
外国语学院工会9人、商学院工会6人、音乐学院工会5人、机关党群工会10人
    校领导:王荣庆  施亚东
    临时召集人:孟蓓琪
    联络员:潘治
    分团活动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五楼第三会议室
    第三代表团(34人,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14人、机械工程学院工会3人、天平学院3人、机关行政工会12人
    校领导:陈永平  施琴芬
    临时召集人:张占恩
    联络员:李思为
    分团活动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第四代表团(32人,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
人文学院工会7人、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会7人、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工会9人、后勤工会7人
    校领导:田晓明  张新亚
    临时召集人:韦洪涛
    联络员:顾银君
    分团活动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第五代表团(30人,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会9人、数理学院工会11人、体育部工会4人、图书馆工会3人
    校领导:崔志明  吴健荣  沈耀良
    临时召集人:吴泉英
    联络员:周思颖
    分团活动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主席团联络员: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