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在学校工作年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
二、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在党组织的支持下按时完成此项工作,避免漏报。以前报过的不再重报。
三、统计花名册于2021年6月28日前报校工会(包括电子稿和盖分工会印章的纸质稿,电子稿发工会邮箱gh@mail.usts.edu.cn)。
四、此荣誉证书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不作其他证明之用。
附件: 苏州市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教职工花名册
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