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1-06-18 15:29:28  浏览:

各分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在学校工作年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

二、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在党组织的支持下按时完成此项工作,避免漏报。以前报过的不再重报。

三、统计花名册于2021年6月28日前报校工会(包括电子稿和盖分工会印章的纸质稿,电子稿发工会邮箱gh@mail.usts.edu.cn)。

四、此荣誉证书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不作其他证明之用。

 

 

附件: 苏州市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教职工花名册

 

   

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