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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3-03-01 15:20:57  浏览:

各分工会:

在第113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丰富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女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让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成为广大女教职工新风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巾帼心向党•奋跃她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33月1日—3月31

三、主要内容

1. 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知识讲座、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普及率。

3. 开展“巾帼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巾帼志愿服务有机融合,各分工会因地制宜开展走访特殊困难女教工活动、关爱慰问社区老幼活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

四、活动安排

1. 组织收听收看市教育工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以及“寻找最美的她”巾帼劳模事迹宣讲活动。

2. 组织参加市教育工会“法护女职工•礼暖巾帼心”《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竞赛等活动。

3. 组织开展“炫舞校园彩带龙”女教职工健身培训活动。

4. 各分工会庆祝活动。

五、活动要求

1. 请各分工会根据通知精神,紧扣活动主题和内容、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认真做好“三八”节纪念活动计划,吸引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加,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切实增强凝聚力,提高活动实效性。

2. 校工会为每位女教职工提供不超过80元(含80元)的活动经费。活动所需器材、奖品、纪念品等均可从该活动经费列支(不能发放现金和代金券)。活动结束后,持正规发票到学校工会报销。

3. 请各分工会务必在三月份内组织庆“三八”活动,并于4月15日前完成活动经费核销工作。活动前请向校工会提交活动方案,活动后及时向校工会报送活动信息及图片资料,并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使用活动经费(报销需附活动方案、纪念品发放清单等)。


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