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的有关要求,提高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度,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元旦、春节集中慰问的准备工作,现将苏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会困难职工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市区2022年度困难职工及送温暖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贯彻通知精神,认真核实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排摸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11月22日(周一)前将申报人员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至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电子邮箱:gh@mail.usts.edu.cn。
附:1. 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会困维职工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2. 关于做好市区2022年度困难职工及送温暖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