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田晓明主持。
会议对学校第四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等相关事项,以及新修订的《苏州科技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审议。
会议决定,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为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审议《苏州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稿草案)》。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办法》充分体现了《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职称系列资格条件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体现了立德树人、以本为本、师德为先的根本要求,评价方式更加利于学校高质量发展;《办法》在破“五唯”背景下,对成果的认定更加多样化,也更加强化了对教学成果的要求;在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类型中增加了“社会服务型”,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服务社会。
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